Tutor-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施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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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7〕9號)精神,結合本市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的具體情況,特制定《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施辦法》。本辦法未涉及的內容,按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其他有關文件執行。
一、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和專業考試組織 1、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 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下簡稱來源計劃);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非美術類本科專業可不編制來源計劃。除上述兩類情況外,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各省屬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含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須編制來源計劃。根據藝術類專業特點,可分文科、理科、文理綜合編制來源計劃。錄取時可按文科、理科分別投檔錄取,或按文理兼招。文理兼招的藝術類招生院校必須在其藝術類招生簡章中明確說明藝術類文科、理科的錄取原則。編制來源計劃的時間及工作要求應按照教育部有關來源計劃編制辦法執行。 2、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其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類型、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學校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年度招生范圍及計劃、錄取規則、學費標準等。招生院校藝術類招生專業的確定,須嚴格按照教育部專業設置的有關要求執行,非藝術類專業不得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考生。招生院校應在2008年1月20日前向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提供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紙質版和電子版)。 3、專業考試形式 藝術類專業的招生考試分為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兩部分。 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分為上海市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市統考)和招生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兩種形式。考生所報藝術類專業屬市統考涉及的,考生須參加市統考。 市統考涉及到的藝術類招生專業,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及民辦高校、獨立學院藝術類本科專業均應直接使用市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直接使用市統考成績,也可在市統考合格考生范圍內組織校考。 對在滬招生的獨立設置藝術院校中市統考涉及的藝術類本科專業,若院校在專業招生上確有特殊要求,可向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報考這些專業的考生可不參加相應類別的市統考而直接參加由招生院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對在滬招生的獨立設置藝術院校中市統考涉及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若院校在專業招生上確有特殊要求,可向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招生院校可在市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再組織學校專業加試。 經批準由招生院校組織的校考,須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履行報批及備案手續,公布校考地點,由學校招生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對市統考未涉及的專業,由各招生院校組織校考。按教育部有關規定,招生院校須于2008年1月10日前將校考專業考試實施方案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備案。 3、市統考的類別及考試科目本市藝術類市統考包括美術類、音樂類、表演類、編導類四個類別的考試。 (1)美術類專業考試科目:素描、色彩、速寫三門(每門滿分150分)。 (2)音樂類專業考試科目:器樂、聲樂、樂理、視唱練耳四門(每門滿分100分)。 (3)表演類專業考試科目:聲樂、臺詞、形體、表演四門(表演滿分200分,其他每門滿分100分)。 (4)編導類專業考試科目:藝術常識、命題創作、影視劇評論寫作三門(每門滿分100分)。 二、報名和確認 1、報名條件:符合《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確定的報考條件者均可報考。 2、網上報名咨詢: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網上咨詢時間為2007年12月15日上午9:00至下午4:00。咨詢網址為:http://www.shmeea.edu.cn或東方網。 3、文化考試報名及確認 凡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于2007年12月16日至21日每天9:00--18:00在網上(網址:http://www.shmeea.edu.cn)進行文化考試報名。 2007年12月28日至31日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單位(非本市應屆高中畢業的考生畢業學校、街道、鄉、工作單位)出具的報考證明、其它需要出具報名資格身份的有效證件、證明以及報名考試費,按規定到有關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辦理文化考試報名信息確認[在職職工在單位所在地、往屆生在戶口所在地,應屆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生(含三校生)在學籍所在地的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辦理網上報名信息確認手續],取得14位高考報名\0 |
2010年6月14日星期一
Tutor-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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